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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基地(园区)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1-07点击数:

鲁新广字〔2018〕822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出版集团、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改革发展一系列部署要求,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局根据《关于建立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的实施意见》(鲁新广发〔2015〕3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项目库重点项目、重点基地(园区)推荐评选活动。经合规审查和论证评审,确定“‘小荷听书’有声读物出版阅读平台”等37个新闻出版类项目、“基于大数据的IPTV智能推荐系统”等43个广播影视类项目为2018年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重点项目,“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等5个基地(园区)为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重点基地(园区)。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集团(单位)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对入选的重点项目、重点基地(园区)做好业务指导、主动跟踪服务、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重点项目、重点基地(园区)顺利落地见效。各重点项目、重点基地(园区)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双效”统一,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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