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界前沿 正文

二孩时代新歧视困扰女性就业:从“已婚已育“到“已生二胎“

作者:时间:2017-12-27点击数: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对于不少家庭来说,迎来第二个小生命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生不生二孩,不但对一个家庭是重大改变,对于职场女性的就业影响也十分明显。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招聘单位已经将对女性“已婚已育”的要求改为“已生二胎”,这对于本来就难找工作的女性而言更如雪上加霜。

  招聘单位要求签“不生二胎”合同
  “我毕业时找工作就频频被问到会不会马上生孩子,现在跳槽又遇到单位让我‘不生二胎’。”今年32岁的陈雪是位从事金融行业的职场妈妈,今年她准备跳槽到一家外资公司。然而在她最终面试的时候,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问她:你还打算生二胎吗?在得到否定答案后,这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拿出了一份合同,让她签署“保证3年之内不生二胎,否则将按降薪降职处理。”
  陈雪告诉记者,她在10年前毕业时求职,不少单位都询问过她会不会马上要孩子。本来以为年过三十,已婚已育后跳槽会比较容易,谁知道又赶上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新单位还是让她承诺“不生二孩”。
  以往,企业招聘女员工,大多会有意无意地问到有关是否婚育的问题,已婚已育的员工比未婚未育的员工更受企业青睐。然而,随着国家对二胎政策的放开,已婚已育的标准对于公司来说似乎已经不够用了。不少已育女员工在面试时,均被问到是否有计划生二胎?更有一些公司要求女员工签署几年之内“不生育”合同。
  “企业与员工自行签订的‘不生育’合同,是不合法的。”记者咨询律师得到的回应称,公司与员工签订这样的合同并不合法,即使真的发生违反“生育合同”的情况,公司也无权执行,这样的合同实际并没有意义。

  遭遇婚育歧视敢怒不敢言
  近日,某健康APP公司将怀孕公关总监隔离的新闻在朋友圈热转,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虽然男女平等早已成为基本国策,然而在职场的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性别歧视现象依旧十分严重。25至35岁是事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生育高峰期,处于这个时期的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感受到的性别歧视最为明显。已婚无子女的女性面临生育的“风险”,已经生育一胎女性现在又面临生二胎的可能,因此,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现实”。
  不少女性表示,就算是遭到了生育“歧视”,也是敢怒不敢言,因为维权不但要付出时间精力成本,而即便是维权成功,有这样的一次经历后,业内其他公司也很难接收一位“维权斗士”。
  作为女性员工有委屈说不出。作为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也有自己选择的立场。一家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告诉记者,老板当然希望招聘进来的员工能独当一面。女员工如果进公司没多久就生孩子,会耽误很多工作,老板也会觉得付出了成本却没有那么多回报。现在放开二胎了,招聘女员工就更要斟酌了,这就意味着她可能会有两次法定带薪产假,各种成本都要增加。所以,公司如果在面试时,咨询一位女员工是否有结婚生孩子的计划、是否打算生二胎,是基于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安排工作。这不能算是歧视,女员工也不用过于敏感,毕竟正规公司都要按照劳动法办事。不过,这位负责人也坦言,从用人成本的角度讲,公司更倾向于男性员工。


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6526071 

 鲁ICP备  09024645号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