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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性侵受害者的“羞耻”如何破除

作者:刘天红时间:2020-08-12点击数:

近日,“南京市一男子凌晨醉宿街头遭陌生男子性侵”事件引发关注。类似“男性都是强者”“男性更有性欲望”的“霸权男性气质”使遭受性侵害的男性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在法律层面加入了对遭受性侵害的男性权利的保护。此外,还要改变社会文化中存在的对“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污名化、倡导科学的性观念,加强人们对身体边界和身体自主权的保护意识。

近日,“南京市一男子凌晨醉宿街头遭陌生男子性侵”事件引发关注。目前,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已经以“强制猥亵”立案,嫌疑人也已被刑拘。关于这一事件,舆论呈现出对受害者的同情、对施暴者的谴责及对保护男性免受性侵害的呼吁,也伴随着类似“他是同性恋,才被盯上”“弱爆了”“loser”“肯定是自愿的”的指责,这使人进一步思考遭受性侵害的男性的现实处境。

男性遭受性侵害:被忽略的事实

传统认知中,女性被默认为性侵害的受害者,而男性则被默认为施害者。实际上,为数不少的男性也在生命的不同阶段面临着不同形式的性侵害。受限于“男性是强壮的”“男性是性关系的积极掌控者因此不可能被强迫”等观念,遭受性侵害的男性权益被忽视了。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男性遭受性侵害”这一议题逐渐浮出地表。世界卫生组织于2002年发布的《世界暴力与健康报告》介绍了“针对男性和男孩的性暴力”情况,是比较早关注这一议题的世界范围的报告。根据这份报告,针对成年男性和男童的强奸及其他形式的性协迫,可能发生在家庭、工作场所、学校、街道、军队、战争、监狱及拘役等多种情形中。相关研究表明,男性性侵害的施害者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男童面临着更高的受害风险。相比女性受害者,男性性侵受害者遭遇持械威胁的比例更高,遭遇性侵害的男性常面临暴力威胁等挟制性环境。在国际议题中,战争和冲突中发生的针对男性与男童的性暴力事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根据《世界暴力与健康报告》,在发达国家,5%~10%的男性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性虐待;在所调查的发展中国家中,曾遭受性侵害的男性比例介于3.6%~20%之间。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应对儿童和青年性虐待大纲》,其中援引了2011年的一项调查数据:世界范围内,8%的男孩曾遭受过性虐待。

由于绝大多数男性在遭受性侵害后均“羞于启齿”,目前关于“男性遭受性侵害”的确切统计数据仍相对缺乏,专家们认为已有的统计数据应低于实际发生的比例。受羞耻、愧疚、害怕被质疑、害怕被谴责等情绪影响,男性在遭受性侵害后选择公开事实的比例甚至低于女性。据心理学家莎拉·克罗姆(Sarah Crome)调查,在所有针对男性的性侵害中,男性对男性的性侵害被公开的比例低于1/10;而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害被公开的比例比这还要低。

遭受性侵害的男性面临严重的精神和身体创伤。在身体上,除生殖器官伤害外,受害者还可能面临紧张性头痛、溃疡、恶心、结肠炎、骨折等疾病。此外,男性受害者更会面临长期的绝望、沮丧、自卑、怀疑等精神伤害。

对“男性遭受性侵害”的误解及其性别意涵

与遭受性侵害的女性一样,男性遭受性侵害后也常面对误解、诽谤,乃至侮辱。遭受性侵害的男性常面临如下误解和指责。

第一,“男性都是强者,强者不可能被伤害”。传统性别气质下,男性被视为强者,拥有足够的保护自己乃至保护他人的能力;男孩从小就被教育“不能哭”,否则就是“懦弱”“不够男子汉”。这导致男性在处于弱势状态时,难以表达自己的困境、难以寻求帮助。“男性都是强者”这种设定,使得男性在面对性侵害,特别是面对来自女性的性侵害时,难以反击,因为男性的任何反击都可能被视为是攻击和骚扰的证据。此外,对力量弱小的男童来说,这种误解和束缚更提高了其被害的风险。

第二,“男性更有性欲望”。现有社会观念认为:“在性行为中男性更有主动权”“男性享受任何性行为”“除非男性同意,否则不可能强迫男性发生性行为”。但已有研究表明,男性在被协迫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非自愿的性行为。

第三,“男性更少受伤”。既有社会观念认为,男性在遭受伤害后,更少感受到疼痛和痛苦。刻板的性别教育告诉男性,不能“叫苦”。实际上,由于社会污名化及对男性受害者的误识,遭受性侵的男性可能面临更多的负面情绪,学者伊欧根(Eogan)和理查森(Richardson)研究表明,遭受性侵害后,男性和女性一样绝望和无助,且男性受害者比女性受害者有更强烈的气愤感;弗雷泽的研究表明,男性所感受到的绝望感和敌意比女性更为持久。麦泽(Mezey) 的研究发现,“以拒绝负面情绪、控制情绪为特征的男性应对策略,使他们更容易在受害后遇到精神问题,并降低其寻求帮助的可能性”。

第四,性取向指责。遭受同性性侵的男性,常被指责为“同性恋”,认为是其同性恋气质导致了其他男性的攻击;或被指责为,“不够爷们”“娘娘腔”。这种误解使得遭受性侵害的男性背负着极大的心理压力。

类似“男性都是强者”“男性更有性欲望”“男性更具有掌控负面情绪的能力”是“霸权男性气质”的典型体现。在传统性别规范下,只有契合“霸权男性气质”者才会受到社会的肯定和嘉奖,而任何偏离“霸权男性气质”的男性,都会受到贬低和惩罚。“遭受性侵害”的男性正因为偏离“霸权男性气质”而招致误解、污名与指责。这与在传统性别规范之下,被性侵害的女性因违背“贞洁”的性别规范而被污名化,背负耻辱感,而难以公开受害事实是一体两面的,都体现了传统性别气质的负面效应。

破除男性性侵受害者“羞耻”

当前,“男性遭受性侵害“逐渐获得关注。在法律层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对遭受性侵害的男性进行保护。如,瑞典、芬兰、挪威、丹麦、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刑法典在规定强奸罪及其他侵犯型性暴力犯罪时,都将“被害人”表述为“他人”。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对于非礼、鸡奸等行为,也没有限定犯罪人和被害人的性别。在中国大陆,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罪的条款,将猥亵对象从妇女改为他人或妇女: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法律从业者呼吁,在对“强奸罪”的规定中,也将强奸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保护男性性权利。

同样重要的是改变社会文化中存在的对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污名。这要求媒体从业者、文艺工作者提高对男性遭受性侵害的关注度,相关选材内容也应进入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中,比如,备受好评的《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总有一天》《感谢上帝》《聚焦》等关注遭受男性性侵受害者的影片,均以细腻的手法对这一问题加以呈现,并突出了对被性侵男性自我修复过程的关注。

教育在塑造性观念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目前,中小学教育阶段,“性教育”及儿童防性侵教育,已逐渐走向课堂。需要倡导科学的性教育,加强人们对自身身体边界和身体自主权的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防性侵教育不仅要针对女孩儿,也要使男孩确立保护自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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