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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意识在减贫工作中不可或缺——第二届尼山世界女性论坛“减贫与改善女性命运”分论坛观点分享

作者:王晓莉时间:2018-10-1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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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届尼山世界女性论坛“减贫与改善女性命运”分论坛上,嘉宾们呈现了城乡背景下女性贫困的差异性,分享了妇女作为减贫主体的多元化干预实践,既有赋权农村妇女与女村干部的探索,也有妇女组织化的努力,强调了社会性别意识在减贫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性。

9月26日~27日,第二届尼山世界女性论坛在山东曲阜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女性赋权与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了六大核心观点:女性命运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女性赋权与人类发展息息相关;女性命运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息息相关;要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发展及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就必须解决女性赋权与发展问题;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女性是重要力量;在全世界,女性群体可以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很大的贡献。

在“减贫与改善女性命运”分论坛上,嘉宾们呈现了城乡背景下女性贫困的差异性,分享了妇女作为减贫主体的多元化干预实践,既有赋权农村妇女与女村干部的探索,也有妇女组织化的努力,强调了社会性别意识在减贫工作中的不可或缺性。

农村妇女并非“问题群体”

作为“问题”呈现的农村妇女,从来不是铁板一块。南京师范大学金一虹教授与中央党校王晓莉副教授分别聚焦流动与留守这两类群体,从问题现状、趋向、成因及影响等方面进行剖析。

金一虹结合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教育部等不同统计来源,总结出流动的性别差异化和流动儿童的“性别偏好”。家庭性别角色分工对农村妇女的流动形成明显的制约。流动外出人员呈男性主导现象,自2000年以后女性占比有升有降,但一直在34%左右徘徊未有突破。分年龄段统计中,女性仅在16~19岁的低年龄组比例超过男性,其余各年龄组均低于男性约20个百分点。可见,女性流动受到婚姻和生育的影响,具有一定从属性,流动女性经常在流动-返乡-流动之间变化。但同时应该看到变化的趋势,婚姻和生育对流动的制约正在变弱,更多的已婚女性加入流动大军,流动妇女在流动中的生育比例提高。

此外,对流动妇女来说,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分层明显。无论是从业形态、职业结构还是收入占比,流动女性的处境都更不利。流动劳动制对负有生育职责的流动女性造成排斥。家庭内传统性别角色分工和性别规范对流动家庭依然有一定影响,流动妇女因生育、陪读、回乡照料老人造成工作的经常间断、短工化、非常规化。尽管如此,流动对农村妇女发展也产生积极影响:提高流动妇女获得有薪酬的工作、实现非农职业身份转换的机会;务工带来经济收益的改善,是脱贫的最主要路径;妇女因流动务工自主性增加,提高了在家庭决策中的议价能力甚至独立抉择的权利。除此,还有一个意外但最直观的结果,农村年轻女性自杀率大幅下降。

王晓莉分析了农村妇女失地现象。对失地妇女来说,可以分别从法律层面与社会层面总结问题的结构性成因。王晓莉认为,法律层面的成因根本在于妇女权利的模糊性,在产权属性、产权主体、产权继承、司法救济、村民资格等方面均有体现。妇女的土地权利诊断基于:是否在法律上被认可,是否在社会上被认可,是否可以由外部权力来执行。目前,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的权利主体仍是“户”而非“人”。协商调解中失地妇女处于弱势地位。社会层面的成因,根本在于父权制社会结构的影响。

王晓莉总结了妇女失地问题的几点启示:妇女对土地权利的诉求会使婚姻关系更平等,而同时又不会有损于男性主导的土地产权模式;妇女对土地权利的诉求挑战了家户权利本位的伦理,同时挑战了集体所有制和家户产权制度安排,并将转型正义问题逼出水面,成了矛盾焦点或者说一个性别化的场域。

农村妇女应成为减贫与发展的主体

贫困问题牵涉人类发展范畴的诸多要素,包括健康、教育、工作机会,更关乎平等、尊严和自由。农村妇女从发展的问题群体到成为减贫与发展的主体,与国际发展领域的兴起相伴而生。

“农家女”组织陈琼回顾了农家女25年赋权式扶贫与农村妇女发展的工作。他们在实践中从社会性别视角切入,找到导致农村妇女贫困的根源,看到不同性别的贫困表现和摆脱贫困的可能性完全不同,包括生产性资本要素、人力资本、公共资本、教育和社会关系方面的性别不平等;从社会性别视角去寻求反贫困的有效方法。在个体层面,从妇女的生命历程入手,用情感的温度催生妇女自我改变的深度;在组织层面,通过把妇女们组织起来,陪伴她们在集体行动中成长,实现自我价值。

爱德基金会谢颖分享了两个真实的例子。项目服务的女性群体在项目中产生的变化,是一辈子也忘不了、丢不掉的经历。从第一次进村时紧闭的门户、紧闭的双唇、空洞的眼神和“震惊到失语”的贫困,到项目后期妇女协会上的争论、乒乓球台边飞扬的发辫,她们靠着这些证据确凿的变化带来的成就感支撑着度过筹款的困局、合作的挫败、机构内部的争议以及工作的辛劳。更重要的是,她们从这些经历中体会着“改变”的艰难和可能,反思着各种意识、方法和理论在现实面前的检验,实现了自我的成长和成熟。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团结合农禾之家“蒲韩社区”的实践案例,着重分享了如何从组织化理论看农村妇女的地位与作用,以及如何提升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与作用。她认为应发挥妇女的主体地位;强调妇女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机制;发现和培养农村妇女带头人,发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并通过组织进行社会参与,不断提升妇女自身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并从中实现自己的权益。杨团认为组织建设不是现有要素的组合,而是构建农村社区社会支持网络,促使农村妇女不断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在参与过程中,农村妇女组织不断成长,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组织的力量不断增强。

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方炼教授分享了李嘉诚基金会助理女村干部领导力提升、促进农村社区全面发展的项目案例。项目成立女村干部互助学习小组,实施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协助孵化种子计划,将所学与实践相结合。在高校培训环节设置六大板块:掌握新资讯和科技知识、增强自信应对挑战、领导方法与技巧、乡村经济发展、农村社区关怀与服务、设计和管理项目,重点突出女村干在农村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的相关能力建设。

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华媚的研究考察了农村妇女赋能并使之成为当地发展主体的社区发展项目经验。能力建设小组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将妇女变成发展的积极主角:一是,通过向农村妇女展示她们给社区发展做出的贡献进行赋能;二是,增强妇女磋商、参与集体决策、采取集体行动的能力;三是,培养农村妇女应用与生成知识的能力。其中培养农村妇女将知识应用于当地现实并生成新知识的能力是关键,通过将理论化的概念和农村生活实践紧密关联,让妇女获得充分的信息知识、智识能力以及足够的磋商技巧。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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