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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购置性别差异及女性购房探析——基于2010年和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

作者:宋月萍时间:2019-04-11点击数:

编者按

近日,一份《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显示,在30岁以上的单身女性中,47.1%的人已经购房,引发关于“单身女性成为了购房主力”的讨论。本文作者通过分析更具代表性的2010年和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发现虽然城镇女性购置房产的比例在上升,但男性房产购置率依然要大大高于女性,财富的性别不平等更值得关注。“单身女性成购房主力”话题不值得炒作,只有当舆论不再把女性购房当作热点事件的时候,性别平等观念才真的已成为共识。

近日,某地产中介公司发布了《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分析了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南京、武汉、重庆、合肥、郑州、长沙、苏州、西安共12个城市的二手房交易数据,并对近千位18岁~50岁的购房女性群体进行了调研。

《报告》对2018年其平台上67724笔房产交易分析后发现,其中,47.9%的买家是女性,相比之下,“2014年时该比例仅为30%左右”。《报告》还指出:在30岁以上的单身女性中,47.1%的人已经购房,其中全款购房者达到三成以上。一些媒体在解读此报告时,认为“单身女性成为购房主力”,更有甚者,认为“单身女性接过了丈母娘的旗,背起了房价高企的锅”。

城镇女性和男性名下房产状况及差异

显然,基于二手房交易网站的调查数据抽样框不合理之处显而易见,其结论不可避免“存疑”,缺乏信服力。那么,近些年女性购房行为究竟发生了何种变化,尤其是单身女性的购房行为是否真如此报告所说那样,近一半都已购房?与此同时,男性的购房行为又有何变化?通过分析更为客观、更具代表性的2010年和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初步勾勒我国城镇女性和男性名下房产状况及差异,笔者可以观察到如下三点现象:

第一,近些年城镇女性名下有房的比例在上升,但仍远远不如男性。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14.7%的城镇女性名下有房产,比2010年上升了9个百分点;但同时,43%的男性名下有房产,比2010年上升了8个百分点。总的来说,房产购置比例的上升是男女两性共同的趋势,性别差异并未消弭。

第二,城镇未婚男女购房比例都在上升,而且性别差异进一步拉大。数据显示,2010年不到1%的未婚女性(0.65%)购房,未婚男性购房的比例为2.15%。2016年未婚女性购房的比例上升到4.13%,比男性低5.3个百分点。未婚男女购房比例的上升说明家庭资产配置向成年未婚子女倾斜,这一方面说明城镇家庭资产财富在增加,另一方面亦可能受到婚姻法变迁中对婚前财产重新解释的影响。

第三,2016年城镇30岁以上的未婚女性房产购置率超过两成(22.8%),其水平和上升幅度均高于男性(19.6%)。虽然与上述报告渲染的比例有很大距离,但30岁以上未婚女性房产购置率的快速上升,反映出近些年我国女性经济发展能力上升、经济独立意识增强。

女性房产购置行为变化原因再分析

1998年住房商品化以来,城镇住房房产逐渐成为家庭财产的核心部分,房产无论是对家庭还是对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如何客观地评价女性房产购置行为的变化?如何看待我国女性房产购置行为变化的原因和意义?可能需要进一步结合宏观社会经济环境、政策制度环境的变迁,才能避免“见风就是雨”式的结论联想。

首先,女性房产购置比例的持续上升,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无心插柳”之果。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单位等级分化的住房分配制度,住房市场迅速发展,住房供给明显增加,家庭购置房产的比例也明显增加。另一方面,住房制度的变迁主要是顺应市场化改革,但“无意”间打破了男性职级占优导致的住房产权的性别不平等,女性更可能拥有(或共同拥有)住房产权,对女性参与家庭房产购置带来深远影响。

其次,女性房产购置比例的上升,是女性经济能力增强,女性更广、更高质量的参与经济活动,共享经济发展收益的表现。女性经济独立的一个主要表现是劳动力市场参与,拥有一份独立的、持续的劳动收入是个体发展提升的前提。而随着女性经济赋权和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开始在家庭资产购置、甚至独立购置房产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从“赚钱”独立到“花钱”自由,是女性人生价值实现的生动体现。这也说明,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性别平等的概念应更丰富,性别平等的度量也应涵盖财产维度。

再次,未婚女性购置房产的增加,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婚姻法对婚前房产的重新解释仅仅是其中一个因素。相当一部分未婚女性购置房产需要原生家庭的支持,“80后”“90后”城镇女性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其原生家庭在代际间配置家庭内部资源时性别选择空间更小,女性客观上获得更集中的家庭经济支持,这是未婚女性购置房产的客观家庭经济基础。而2011年婚姻法对婚前房产的重新解释仅仅是强化了原生家庭为未婚子女购房的动机,要注意的是,不仅是未婚女性,未婚男性购房同样也受到影响。从性别比较就可以知道,不仅仅是未婚女性的房产购置率在上升,未婚男性的房产购置率同样也在上升,甚至上升幅度要高于未婚女性。

不应刻意放大“大龄”“单身”“女性”关键词

至于30岁以上“大龄”单身女性房产购置比例上升,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初婚年龄的推迟,处于黄金年龄的经济独立的职业女性通过购房配置独立资产,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这是个人处于一定生命阶段时做出的理性选择。笔者认为问题在于放到购置房产这个问题上,部分媒体刻意放大了“大龄”“单身”“女性”关键词,为何单身女性买房就会引起关注?而男性买房似乎就是天经地义?

我国提性别平等、女性独立提了近百年,单身女性买房还成为热点新闻,这本身就说明,传统观念里认为买房是男方的责任,而房子是两性结婚的前提条件的思想还是没扭过来,而女性购房、或单身女性购房恰恰是对这种歧视女性的观念带来了冲击。而只有当媒体和舆论不再把女性购房当作一个热点事件的时候,性别平等观念才真的成为共识。

需要重申的是,对任何群体,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单身还是在婚,买房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单身人士购房还是个小比例事件。虽然我国城镇女性购置房产的比例在上升,但房产购置上的性别差异依然存在,男性房产购置率依然要大大高于女性,财富的性别不平等更值得引起关注。依据一个二手房交易网的调查而得出的“单身女性成购房主力”此类的新闻不值得炒作,用不科学的方法对一个小范围群体得到的结论的可靠性值得怀疑,大肆渲染此类新闻,只会掩盖更为广袤的其他地区,更为广泛的其他人群的真实情况。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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