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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一年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作者:性别研究视界时间:2021-03-12点击数:

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今后一年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将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

报告指出,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06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9180件建议,交由194家承办单位办理并全部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1.28%。

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报告指出,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报告指出,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继续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完善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保急需的法律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体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以法治促进和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报告指出,适应立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 “小快灵”,适时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针对实际需要以 “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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