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7年4月6日由省版权局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发展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提高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版权强省建设,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山东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省版权局编制了《山东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版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对“十三五”时期的版权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规划:一是完善版权法规和制度体系。立足版权实际和中心工作,根据《著作权法》修订情况,做好《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建设在加强版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二是完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突出网络领域的版权监管,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重点版权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版权执法协作,提升信息化水平,营造和维护合法有序的版权环境。三是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作品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工作,完善版权法律服务,加强版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版权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四是推动版权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继续挖掘区域特色,深入推进版权示范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知名版权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快推动版权贸易,积极促进我省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五是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密切协调配合、建立责任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六是加强版权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版权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形式尤其是新型传播形式,全方位地进行版权宣传,广泛开展版权培训,提升全社会版权认知度,扩大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七是加强对外合作,推进版权交流与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影视创作、出版发行、精品译配、出版物数据库推广、广播影视技术合作,组织跨境采访、媒体互动等品牌活动,集中讲好山东故事,塑造山东对外新形象。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将突破30万件,培育1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0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00个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
“十三五”时期,是版权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时期,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版权相关单位将勇于探索,不断实践,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共同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