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8日,第八届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苏州大学红楼会议中心217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承办。教育部社科司出版处处长田敬诚,苏州大学副校长田晓明,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蒋重跃,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副理事长、《南京大学学报》主编朱剑应邀出席。来自全国各地的16家期刊代表齐聚一堂,研讨权益保障委员会关于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维护与保障的工作事宜。会议由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苏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康敬奎主持。
田晓明副校长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各位对苏州大学及苏大学报的鼎力支持。随即,他讲述了自身办刊过程中的心得体会,表达了对学报的深厚感情,并指出苏州大学学报作为全国第一本大学学报必须勇于担当,相信学会通过以点带面的拓展,全国高校文科学报事业将取得更大的发展。
田敬诚处长认为,学报编辑“为他人做嫁衣”,默默无私奉献,主管、主办单位应在政策、制度上有所倾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希望通过调研了解编辑待遇、岗位设置等具体情况,充分吸收各界意见建议,更好地在法规政策文件中体现对编辑权益的保障。此次会议正是一个开诚布公、相互交流的机会,期望听到大家的声音。
蒋重跃理事长从自身所经历的两个案例谈起,对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中的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代表学会研究维权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方案;二是为学会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三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术研讨和法律知识普及;四是关于数字化环境下的期刊权益保护等问题,可以共同开设专栏,促进法学研究发展。
《南京大学学报》主编朱剑做了专题报告,认为维权工作应在学会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主要包括代表会员单位与外界机构、团体交涉中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对内维护学术期刊发展权两个维度。数字化时代学术传播的新态势带来新挑战,学术期刊在与知网、超星等技术平台合作中既要注重更好地传播,又要切实维护自身的发展与利益。
随后,与会代表就期刊、编辑、作者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展开研讨,特别聚焦于原发期刊与数据库的合作、打击假冒网站及期刊编辑的身份确认等问题对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后续工作开展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
康敬奎主任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认为本届学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热烈,与会代表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将在委员会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落实;在学会的领导下,通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争取为学会会员单位的权益保障提供更好服务。
(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秘书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