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作者:时间:2018-05-04点击数:

一、项目宗旨

山东女子学院与济南市吕剧院联合申报的《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资助项目,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办发《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为指导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吕剧艺术有效传承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解决吕剧艺术在新时代传承拔尖青年表演艺术人才匮乏的现实性问题。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培养目标

该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戏曲理论功底和精湛的吕剧演唱与表演技能、有传承担当与创新精神的青年吕剧表演人才队伍。为吕剧戏曲艺术的繁荣发展提供一批集表演技能与理论素养于一体、德才兼备的吕剧青年表演高端优秀人才,实现对吕剧艺术的保护、传承、振兴、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三、师资力量

为《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高质量的顺利实施,聘请了国内知名吕剧表演艺术家、知名专家教授进行授课,包括:

吕剧表演方面的专家:以李岱江、张万真、董砚萍等为代表的老一辈著名吕剧表演艺术家、王振义(中国戏曲学院教授)等现代戏曲表演艺术家、吕剧导演孔铁(国家一级编导)等。

吕剧创作方面的专家:高鼎铸(国家一级作曲,山东省艺术馆原馆长)、栾胜利(国家一级作曲、山东省吕剧院原院长)、王达(国家一级作曲,济南市吕剧院音乐总监)等。

吕剧理论方面的专家:张积强(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戏剧家协会主席,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院长、研究员)、王秀庭(二级教授,临沂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周爱华(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艺术学院戏曲学院副院长)等。

、课程设置

1、吕剧理论课。围绕吕剧与吕剧音乐基本理论进行集中授课,内容包括:戏曲美学、戏曲音乐基本理论、戏曲史、戏曲音乐史,吕剧发展史等课程。

2、吕剧表演基本功强化课。本培养项目以“唱念做打+人物塑造+音乐表演”为主要授课内容,设有戏曲发声、吕剧唱腔与表演、戏曲角色创造等课程。根据行当,教授短剧,“以戏带功,以功带人,功戏化人”。特色是吕剧表演艺术家专题讲座、示范训练。

3、吕剧表演提升课。开设剧目排练课程,依托吕剧传统剧目《逼婚记》、经典唱段等进行实践排练。形式有学员实践表演、专家点评指导、经典剧目观摩、研讨提升等。

4、舞台实践课。把培训中的优秀作品搬上舞台,有传统戏、经典唱段等,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表演的有机结合。

5、教学方式

培训方式:全封闭脱产学习。形式:理论、实践与采风穿插进行。采取“观摩+案例分析+理论讲授+舞台实践”等相结合的模式。组织授课专家对学员进行戏曲表演、唱腔艺术、身段形体、戏曲美学等理论与实践多方面的综合性强化提升。

五、教学安排

1、集中授课阶段(60天)

集中开展系统培训,理论授课与实践表演训练交互进行,以专家讲座与科目教学相结合的形式。中间穿插院团采风,济南市吕剧院等专业吕剧院团。

集中授课地点:山东女子学院。

2、汇报演出阶段(30天)

以舞台艺术实践形式,汇报演出,展示学习成果,使吕剧深入基层,开展吕剧进校园、社区等活动。

汇报演出地点:高校及剧院。

3、时间安排:集中授课阶段拟定2018年6-8月间;汇报演出阶段拟定2018年9-10月间。

、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全国各地吕剧戏曲专业院团、庄户剧团中,有舞台实践经验和较强业务能力、有志于传承发展吕剧表演艺术的优秀青年演员;戏曲院校中有教学经验的吕剧表演相关专业的青年教师;有基础、有条件、有潜质的吕剧表演专业优秀学生。

2、招生人数:30名。

3、招收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含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能熟练掌握吕剧表演艺术。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愿意为吕剧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者。

学员须全程参加项目活动,并遵守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具备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

七、录取办法

采取院团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公开选拔,择优录取。报名截止后,组织专家严格筛选,优中选优,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国家艺术基金审核批准备案。确定最终录取者名单后,将电话通知本人,同时在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和济南市吕剧院网站上公布录取学员名单,并发送录取通知书。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学员所在单位安排好被录取学员的工作。学员被录取后有2个月集中培训,因此提醒学员带齐练功服等学习必备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八、培训费用及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本项目培养管理办法,《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对学员进行公益性培养, 本次培训项目资金来源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及山东女子学院匹配资金,主办方提供专家授课费、食宿费和交通费,学员参加的全部培训课程均为免费。学员学习期间的学习材料费、食宿费、交通费(仅限硬卧或高铁二等及以下座位火车票、长途汽车票和市内公交车票,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等费用,将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资助。

学员管理:学员录取后,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学员学习期间,须遵守“《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学习管理规定”,以及山东女子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结业要求

1、培训期满后,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每位学员自行选择1部作品参加项目组织的作品表演考核,由专家进行评审考核;

2、学员表演作品将由项目组统一组织排练,举办吕剧经典剧目学员专场音乐会,邀请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现场考评,并进行巡演;

3、学员汇报表演作品作为成果,将集结成光盘;

4、培训结束,对于学习期满并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十、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打印,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剧照一张(背面须注明个人姓名、所在单位、剧目名称);

(4)提交本人近期录制的10分钟左右吕剧表演视频(以:本人姓名+唱段名称作为文件名);

(5)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学员需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

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上述报名纸质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寄到山东女子学院吕剧非遗传承与研究基地(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材料(4)发送电子版。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求新楼126室(邮政编码:250300)。

注明:国家艺术基金《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组收。

联系人:林老师(15053187129),李老师(15098712085)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稿打包(命名:姓名+报名材料)发至2085098769@qq.com邮箱。

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吕剧百年复兴(gh_c505d35aefdb),QQ群: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744383164)。

如需对上述项目内容咨询,请拨打电话:15053187129 林老师。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所有。

吕剧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

2018年4月16日



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6526071 

 鲁ICP备  09024645号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