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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薇委员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 加强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作者:性别研究视界时间:2021-03-12点击数:

黄晓薇委员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

加强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以全国妇联名义提交了《关于加强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 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提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贫困地区儿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不能让贫困人口的子女输在起跑线上”“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同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儿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我国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脱贫地区0~6岁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据黄晓薇介绍,2020年,全国妇联所属中国儿童中心联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开展了“贫困地区早期儿童发展状况调研”。调研显示,保障儿童权益的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如民法典突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反家庭暴力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完成修订等,同时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也得到不断加强。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落实有力,如儿童健康被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把为新生儿免费提供13项健康检查服务纳入其中,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从预防6种疾病扩大到15种;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文件陆续出台;基础教育领域的“三文一会”,为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实施的家庭教育五年规划,修订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指导。脱贫地区0~6岁儿童发展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教育水平和质量持续提高,福利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基层儿童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

“关于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性,国际社会早已达成共识。我国脱贫地区0~6岁儿童有1600万人。加强脱贫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是‘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黄晓薇指出,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脱贫地区0~6岁儿童早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0~3岁儿童的综合发展迟缓率偏高、3~6岁学前教育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不够、家庭喂养缺乏科学性等。

为此,黄晓薇建议:

一是将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纳入新一轮乡村振兴计划,适时制定《国家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资金保障,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评估。

二是加强脱贫地区儿童营养健康保障,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向前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在脱贫地区农村试点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评估。

三是设立支持脱贫地区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专项,依托“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采取社区、村中心模式或入户家访模式,为每个家庭提供便捷、持续的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

四是整合资金,设立专项,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定额集中用于支持发展脱贫地区村级学前教育,重点增设村级公办园(幼教点),普及脱贫地区农村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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