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学教师发展报告(2012)》显示:
我国中小学教师“女性化”趋势凸显
我国中小学女教师所占比例已达52.93%。其中,小学城市女教师比例高达79.39%。
近日,中国社科院和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中国中小学教师发展报告(2012)》。该报告整合统计自2000年到2009年中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数据,并加入政策、社会背景作为解释地区差异和中国与国际比较差异的关键因素,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全方位“扫描”。
“总体而言,我国中小学教师群体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为教师队伍从短缺走向逐渐富裕。”据该书主编、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晓东向本报记者介绍,该报告的意义在于认清“我们处在哪里,又将要走向哪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报告详细地统计并简略分析了教师队伍中的性别结构,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女性化”趋势明显。
与女性相关主要发现
●女教师总体上占52.93%,城市女教师比例高
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稳占”半壁江山。截至2009年,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共563.2万人,所占比例已达52.93%。事实上,过半数的成果始于2005年,当时比例为50.51%,此后该数据一直持续缓慢小幅上升。按照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告的信息计算,我国2010年15岁~59岁的女性劳动力人口为4.58亿人,女性教师占女性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为1.23%,高于中小学教师在整个劳动力人口中所占比例。
其中,城市女教师队伍的比例直追发达国家,平均高达66%。相对的,农村女教师比例最少,平均约为43%。城市女教师中,小学阶段教师比例最高为79.39%,高中阶段城市女教师最少约为53.16%;农村女教师中,小学阶段教师比例约为46.11%,与初高中教师比例(41.6%与41.1%)相差不大。对于农村女教师少的原因,曾晓东认为是工资吸引力低及机会可能性低造成的。首先,“对女教师而言,在农村学校工作要付出更大的社会适应成本。农村的文化、生活设施都不如县镇,而工资与城镇教师相同,因此,难以吸引女教师留在农村工作。”其次,从受教育平均数上看,在农村受教育的女性还是相对少。另外,在县域范围内,就业机会很少,教师的公职人员身份和稳定的工资收入,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还是一个受欢迎的职业,因此,县域范围内的男性并不拒绝这个职业。
●女教师资源在西南及中部地区省份少
在分省份考察中,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化水平高的省市女教师比例高,一些城市化程度较低的省份女教师比例也不低,如河北、辽宁、新疆、山西在该指标上高于江苏、浙江。对此,报告指出“现有的国际趋势和经验无法解释这种分布特征”。
总体而言,十年间女教师队伍在省份间的总体分布格局没有太大改变,但各省份女教师保有量都有不同程度地上升。具体而言,在小学专任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比例以北京、上海、天津、新疆、辽宁、山西为首,西南地区以及部分中部省份比例不高。
初中专任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比例则是“北高南低”。在2001年,我国初中专任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所占比例最高的省份出现在东北、华北以及新疆地区,中部和南部省份的女性教师占初中专任教师的比例均保持在45%以下。到了2009年,东北三省、华北、北京、上海依旧是初中阶段女性教师占比最高的,约为60%~70%。甘肃、湖北等地的初中女性教师占专任教师队伍比例最低,在30%~40%之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所占比例变化与初中教师队伍的性别分布类似。
分析与思考
面对女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的趋势,相关专家从两个不同视角进行了分析。教育学视角更注重其对儿童社会角色与性别感知的影响,即当教师尤其是小学教育职业高度女性化时,会不利于儿童社会性的健康发育。而曾晓东认为,学校是家庭和社会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有一些家庭的特点,女性教师则是作为母亲角色的替代。知识女性有许多愿意做教师,背后有气质上的契合。但是,“没有足够的理论支持教师女性化对男孩子带来什么必然影响。”
经济学视角更关注女性选择教师职业背后的经济原因。在城市,生活水平普遍较高、职业机会较多时,教师的待遇吸引力明显不足,也因此,在城市里的学校更难聘用到合格的男教师。为吸引更多男性加入教师队伍,许多发达国家在制定教师政策时会着重考虑“亲男性”政策。曾晓东认为,从发达国家可以学习的主要有几点,一是提高工资薪酬;二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不当的社会批判会加重教师的心理压力,这对于本身工资就不高的教师群体而言,破坏力更大;三是建立强大的工会辅助系统;四是适当放权于学校,减少行政管理的色彩。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中国中小学教师发展报告(2012)》是作为一个整体的阐述,通过这十年数据看出我国对改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待遇做出的努力与不足。随后还将就教师的宏观配置、教师人事制度、教师荣誉制度、学校管理自主权等话题展开讨论。(本报记者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