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允许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政策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成了有此想法的妈妈爸爸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此外,休二孩产假的女性多了,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也成了网友热切关注的话题。
就本话题而言,类似情况很难避免,如今大多数的人在私企工作,用人单位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人力成本。这算不上严重的就业性别歧视。现有更多的本地企业在选择用人上更倾向于已婚且有家庭的女性,这样可以规避两个损失:员工的大量流失及企业成本过大。如今全面放开二胎,用人单位也有些措手不及,趋利避害的心理在所难免,此时政府有必要给出对策,帮助用人单位尽量消弭政策性因素所形成的成本增加。因为二孩生育不仅是个人的事情,也事关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调整,而这样的额外成本支出,很多用人单位是不愿意承担的。
至于二孩产假以多长为宜,这个问题实在是见仁见智。按照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问题是,这只是基础性产假,除此之外还有奖励性产假,它包括晚育奖励产假和独生子女奖励产假。奖励性产假在过去“只生一个”的情况下,几乎人人得享;但是现在生育二孩,延长性的产假能否得以继续?实际上,政府在这方面也应所考虑,譬如国家卫计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诺将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其实在一些单位,98天的产假都难以兑现,身边不少在孕期的女性员工在被单位知道怀孕后以各种隐性的理由或冷态度被迫主动辞职,导致这部分孕期女员工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缺乏约束力!
现二胎开放,并不仅仅是延长产假而是应该有更完善的配套机制来保障妇女的相关权益, 毕竟全面开放二胎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责任,更是社会和国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