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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孩政策”会加剧女性歧视?

作者:邢超时间:2016-01-12点击数:

“两孩政策”会加剧女性歧视?

“两孩政策”尘埃落定,外界是一片叫好之声;但在点赞其“人性化”的同时,也要看到这一政策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比如女性在就业以及职场发展时,所受到的“性别歧视”是否会进一步加剧?

“女性歧视”由来已久。而在“两孩政策”的背景下,最近公布的一项针对中国学术机构性别问题的调查结果更加引人注意。调查由来自浙江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教授、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学生以及《知识分子》编辑共同发起,共收集了超过1600份有效问卷、来自至少40多家学术研究机构的学生和教职人员。结果发现,中国的学术机构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歧视问题,“有相当一部分女性本来是想做学术科研的,但是因为性别歧视离开了科学界”。

学术机构尚且如此,一般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可想而知。而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认识层面的“能力偏见”,一是行动层面的“使用偏好”。

针对“能力偏见”,自然可以举出很多反例,比如最近大热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但是,这种偏见已有时日,一时半会难从很多人的头脑中去除。

而对于“使用偏好”,则更有分析的必要。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或者职务晋升时,之所以有向男性倾斜的偏好,更多是基于现实的考量,或者关注的是“机会成本”,其中最为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女性因生育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不仅女职工不能正常上班,用人单位还得继续提供正常的待遇并保留工作岗位;而这些问题,在男职工身上则不会发生。

虽然国家针对“女性歧视”有过种种规定,但用人单位自有种种“潜规则”来应对。比如不在招聘公告中排除女性求职者,但会在简历筛选环节,或者通过面试有所取舍。在工作过程中,甚至有用人单位通过“冷暴力”的方式——安排闲职,或者不合理的任务,让女职工调整生育安排,甚至自动请辞工作。

在“两孩政策”开始实施之后,用人单位在录用女性或者重用女性方面的顾虑会更深,以前是“已婚已育”比较“靠谱”,而现在可能是“已婚已育二孩”才行,这就会造成女性求职的门槛更高、发展之路更窄。

要解决“生二孩与保工作”的困局,法律固然不能缺位,反而更需加大执法力度。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于再生育女性权益也专门作了规定,要求“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但之前的实践证明,“女性歧视”仅靠法律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法律并非万能,或者“一管就灵”。

这一困局要较好解决,就必须正视和承认因女性生育或者再生育给用人单位带来的实际困难,以及通过税收等方面配套政策的制定,对用人单位形成较为合理的“补偿机制”,最大程度减小他们的损失。

与此同时,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从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的层面激发用人单位“尊重女性、肯定女性、重视女性”的内在动力。(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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