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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女性政治家为何特别多?

作者:尹月时间:2016-03-24点击数:

2016年1月16日,蔡英文以大幅优势在选举中获胜,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女性领导人。

2015年上映的英国电影《妇女参政论者》(Suffragette)讲述了上世纪20年代的英国妇女为争取投票权而开展的可歌可泣的社会运动。虽然影片将聚光灯投在洗衣女工穆德身上,着重叙述了她逐步成长为女权斗士的全过程;但从她手捧百合花束汇入为埃米莉·戴维森(Emily Davison)致哀的滚滚游行洪流这个特写镜头来看,分明有千千万万个穆德为神圣的投票权利甘愿放弃健康、家庭、工作、乃至生命。戴维森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为觅得在英王乔治五世座前宣扬女性平等投票权的机会,她不幸被赛马踏成重伤后身亡,时年仅40岁。1918年,30岁以上的英国女性终于像男性一样拥有了投票权。10年后,国会宣布将妇女投票的合法年龄降低到21岁。至此,英国女性终于获得了完整投权,而此时距戴维森逝世又已过去15年了。

很难想象在不到100年前的英国、现代政治文明发展至为兴盛的国度,仍在以“缺乏冷静的性格或平衡的心理,不适于对政治事务进行判断”以及“女人(只能)通过她们的父亲、兄弟、丈夫体现其价值”等为由,将女性的参政议政权剥夺得彻底。而影片开头即透露,拒绝“授予”女性投票权的理由还有一个:“女人一旦参与选举,就会一发不可收。之后她们还会要求成为国会议员、大臣、法官……”男人们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投票权无疑只是一个开始,数十年来,大学教授、企业高管、国会议员、党派领袖,乃至最高领导人中的女性比例正在不断走高。本文将重点介绍台湾政坛女性政治家特别活跃的现状及其主要原因。

台湾女性参政现状

2016年1月16日,台湾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以大幅优势在选举中获胜,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女性领导人。台湾地区的男女平权状况和女性参政程度多年来在亚洲地区首屈一指,蔡的胜果可谓水到渠成。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2012年发布的性别不平等指数来看,台湾地区的指数数值最低,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五。再从权力机关的女性议员比例来看,台湾地区“立法院”的女议员人数占总比的33.6%(任期2012~2016年),比日本和韩国超出20多个百分点,在亚洲地区名列第二,仅次于东帝汶(38.5%)。那么,为何台湾地区的女性政治家比例特别高呢?长期致力于研究女性参政权的台湾大学政治系副教授黄长玲认为,这应归功于“女性参政配额制”(gender quota)的切实实施。

何为女性参政配额制

该制度在台湾又被称为“妇女保障名额制”,指的是在议会中为女性预留一定比例的席位,以便形成议员性别比例相对平衡的制度。目前世界上已有逾13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配额制,其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1995年前后启动了该项制度。根据各国议会联盟在2015年3月发布的新一期妇女参政问题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国会中女性议员比例达到22.1%,比1995年的11.3% 翻了近一番。此外,共有41个国家的女议员比例超过30%,而20年前只有5个;女议员比例低于10%的国家也从1995年的109个大幅下降至37个,配额制的实施成果斐然。

与大多数新兴民主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台湾早在上世纪50年代前期便开始了配额制的实施。黄长玲认为,这主要得益于台湾女性在日据和训政时期积极开展的维权运动。在1946年出台的相关法规中,不仅规定男女共享平等参政权,同时承诺将另行制订法律保障一定比例的女性当选议员。然而,省主席陈诚于1949年5月将一纸戒严令颁下,台湾进入动员戡乱时期,女性议员配额制的制订和实施短期内更是无从谈起。

1950年,随着《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的颁布,《台湾省各县市议会组织规定》首次规定,在地方各级的民意代表选举中,各选区的10名(或5名以上)当选者中必须确保至少1名女性,即采取10%的配额制。台湾省议会中的女议员比例从第1届临时选举(1951年)的9.1%缓步上升至第8届选举(1985年)的16.9%。其后,台湾地区选举制度虽然经历重重改革,但女性参政配额比例始终停留在10%,这引发了许多女权运动家的不满。同时,鉴于台湾“立法院”采取的选举制度“不可转移单票制”——即一个选区内有多个议席,但选民只能投给一位候选人——与配额制“八字不合”,不利于女性候选人的当选,故此要求提高配额比例和修改选举规章的呼声不绝于耳。

1996年11月,台湾著名女权运动家彭婉如离奇失踪,数天后被发现陈尸在高雄县鸟松乡,震惊各界,史称“彭婉如事件”。多个女权运动团体联手发动台湾女性运动史上规模最大的游行活动,呼吁继承彭的遗志,保护女性权益。基于此次事件激起的巨大风浪,民进党率先于1996年12月规定,每4名参加公职选举的候选人中必须有1名女性(国民党也于2000年做出了同样规定)。1998年,当时的国民党议员马英九在当选台北市市长后致力于推动女性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工作;以顾燕翎等为首的女权运动代表同时也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而奔走呼号。里应外合之下,1999年颁布的《地方制度法》第33条的规定将地方议会的女性参政配额比例一举提高至25%。在2002年的“五都选举”(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中,女议员的当选比例应声上升至28.1%,并在2006年和2010年的改选中稳定在35%左右。2005年,台湾将“立法委”的选举制度变更为小选举区和比例代表并立制,其中,比例代表区的至少半数议席须归女性议员所有,确保女性立法委员的比例在15%以上。黄长玲的分析显示,在2002年~2014年的历次选举中,共有68名女性凭借配额制“护身”,成功得到党内提名并当选公职。而不管是偏于保守的国民党还是偏于激进的民进党都倾向于为人望较高、参政经验较丰富的女性政客保留“配额席位”,从而使她们免于党内竞争,得以好整以暇地顺利当选。

此外,根据日本政治学者福田元的统计,出任政府要职的女性人数也随着配额比例的上升和选举制度的改革而日趋增加。1988年,郭婉容被李登辉任命为“经济部”部长,成为台湾首位女性“内阁”成员。不过,直到2003年,台湾“内阁”中女性的比例始终徘徊在15%~20%的低位。经“行政院”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敦促有关部门将女性委员的比例上调至三分之一后,情况有所改观,“中央一级/二级公务员”的女性比例分别爬升至四成和近三成。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担任“总统府”正副秘书长、“五院”正副院长等重要职位的女性均不到三成,有的甚至低于一成。

针对女性参政配额制的褒与贬

从其诞生之初,女性参政配额制所受的质疑便未有停歇。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种意见认为,通过配额制当选的女性公职人员很可能是不称职的,她们的工作或许不如其他议员出色。而且未经历选战搏杀便没有足够资格为选民代言。第二种意见认为,这批女议员只会推动有关女性权益的相关法案制定和实施,对其他领域的政策既不了解也不关心。第三种意见认为,年资较深的女议员长期“霸占”配额席位不利于普通女性政客的晋升,对有志投身政治的女性也会形成压迫。最后一种意见则认为,配额制只是一种暂时性的纠偏原则,无法真正推动男女平权。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迎红曾指出,“配额制意味着区别性原则取代了人民主权的普遍性原则,导致了新的歧视,与平等原则相背离。”对于这一点,许多女性政客也表示赞同。比如吕秀莲就曾表示,“配额制虽然很仁慈,但既不公平也不光荣。”一些顺利当选的女议员甚至要求废除这项制度,因为她们已证明自己与男议员一样能力出众,无需配额席位的庇佑。

罗格斯大学政治学副教授Mona Lena Krook在出版于2009年的著作《女性参政配额制:性别与候选人选拔改革》(Quotas for Women in Politics:Gender and Candidate Selection Reform Worldwide)中逐条驳斥了上述反对配额制的意见。她首先指出,从供需政治学的角度来分析,参政对于女性而言成为更现实有利的选择,从而促使优秀女性积极投身政治(供给);同时,在平权制度监督下,各政党有义务发掘优质女性候选人(需求),这样就避免了配额制对女议员“质量”的损害。她在研究英国、瑞典、阿根廷、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各国议会中的女性议员行为后进一步发现,她们的出席率和投票率与男性议员不相上下,在提案数量、提问和发言次数方面甚至显得更为活跃。黄长玲的研究也显示,在国民党和民进党中凭借配额制当选的女议员在提出动议和草案方面比男议员和未借助配额制当选的女议员更积极。

针对第二点反对意见,Krook指出,事实上,女性议员对不同政策领域抱以广泛关注,就连在历来为男性所把持的国防和外贸等领域,女议员的提案次数也没有落下风。而她们针对教育、健康、劳动/雇佣/移民和环境等议题的积极探讨只会将世界变成更美好的人间。不过,还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性别研究专家冯媛的介绍,“联合国秘书长《审查和评价〈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以及大会第二十三届特别会议成果文件的执行情况》报告称,2014年,1096名女部长中有187人负责社会事务以及为家庭、儿童、青年、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只有45人负责外交事务,24人负责预算/财政事务。这种格局多少反映了缺乏提拔妇女的政治意愿、妇女无法获得更多权力和普遍存在的性别成见。”如果女性长期处于政坛边缘而无法在更核心的事务上发声,无疑也会挫伤女性参政的意愿和热情,加之于女政客的种种刻板印象也将变得更为不可动摇。

针对第三点反对意见,Krook和黄长玲的研究都指出,通过配额制当选的女议员在推动男女平权方面用力最勤,贡献也最为卓著。作为女性领导人,她们能有效扭转选民对于女政客的思维定势并鼓励更多女性市民参政议政,营造更为平等善意的政治文化氛围。最后,虽然绝大多数国家的女性已获得了与男性同等的参政权,但各国议会的女议员比例长期以来保持在10%~30%的低水准,认为女性“双商”欠奉、不宜从政的政治文化仍然根深蒂固,配额制的实施非但不是对平等原则的扭曲,反而有助于将法理平等兑现为现实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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