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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性别歧视”并非上选

作者:学报编辑部时间:2013-09-03点击数:

日前,国内一家公益机构发布的“2013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显示,在今年的高校招生中,全国112所211工程学校,有81所占七成以上的211高校,在招生中存在性别限制,其中,34所属于直接违规。有31所985高校存在性别限制,占总数的约79%。(8月28日《法治周末》)

除极个别行业外,在社会工作的绝大多数领域,性别平等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没有只有男人能做的事,也没有只有女人能做的事,所以职场应该对男女一视同仁地创造条件,让各自去闯荡、发展、做贡献。虽然今年招生的“性别歧视”,基本上都变成了设定专业限制条件,如“建议女生报考”“女生比例不超过15%”“仅限男生”“建议女生慎报”……实际上,这与过去争议较大的“按性别划线”并无根本区别。

2011年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大陆人口中男性占比51.27%,女性占比48.73%,而在高校中,这样的比例恰好反了过来,“阴盛阳衰”现象日益严重。2007年,大学新入学的女生比重首次超过男生,达到52.9%,近年来还在进一步拉开距离。不仅高校,全社会都应该对这种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进行思考和采取对策。

如何解决大学招生“阴盛阳衰”这个问题,美国的教育界也在反思:如何找出有效方式来帮助男孩取得更好的成绩。由于大学招生的自主权更大,美国的许多大学都采取了提供项目和课外活动等形式来吸引男性学生的申请。我国在改革大学招生制度和培养体系方面,不妨借鉴这些做法。

在我国目前应试教育氛围下的考评体系安排方面,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更有利于女孩的。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是以笔试为主的,考的主要是对知识的记忆和做题应用,具有细心、耐心、踏实、勤奋等性别特征的女孩,无疑具有一定优势,而男孩个性张扬、善于操作等优势则难以发挥。所以,追求大学教育的性别平衡,正确的渠道不是设置限定条件、按性别划线,而是应该改革教育体制和评价模式,让男孩的优势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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