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东省胶州市法院离婚案立案1600起,今年上半年已达902起,呈上升趋势。胶州市妇联、市法院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建立离婚案件联动联调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法官“法律知识熟”与基层妇女干部“基层情况熟”的优势,整合调解资源、优化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67名志愿者组成妇联调解队伍
“联调联动机制主要负责调解家事纠纷,包括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等。”9月1日,胶州市妇联主席庄爱霞告诉记者,“因现阶段还处于试运行阶段,主要以离婚案件为主”。
据了解,今年6月份,胶州市政法委综治办、市关工委、市法院、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离婚案件联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部门分管负责人、各镇、街分管副书记为成员的离婚案件联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联调联动工作组织领导。由市综治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离婚纠纷案件调解联动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探讨解决方案,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镇街妇联每日一报,市妇联、市法院一周一碰头。胶州市妇联牵头成立了由村(居)妇代会主任及本村(居)1名群众威信高、热心调解工作的志愿者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目前,这支队伍有867名志愿者。
为尽快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达到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会制作调解文书的要求,胶州市妇联联合市法院举办了五期培训班,对867名村居妇代会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宣传联调联动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法律调解知识,并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对已经到法院预立案的案件,通过调解员工作,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的,对该调解员参照人民陪审员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对工作责任心强、调解成功率高的基层妇女干部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依法审判和调解相结合
在推行离婚案件联调联动工作运行机制的实践中,联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方针,遵循“平等自愿、依法调解、协作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实现依法审判和妇女、儿童维权相结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到法院起诉的离婚纠纷案件,法院立案庭先进行预立案,街妇联在接受案件后二日内将案件分流到各村居妇代会。妇代会收到案件材料后,于30日内进行调解,由调解员进行送达诉状、固定财产等工作。调解员调解成功后,将调解材料交回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及时反馈给市法院,并将调解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及调解方案提交到法院。经法院审核后,妇联调解员前期收集的证据材料及调解方案,可以作为诉讼阶段的相关证据材料使用。
法院收到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及时开庭审理;对妇联调解员调解和好的案件及时撤诉,对达成协议离婚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民政局的绿色通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妇联调解员、民政婚姻登记员调解的离婚案件,对当事人达成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议,男女双方都申请司法确认的,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三日内进行司法确认。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镇、街妇联已承接案件40起,近半月时间已成功调解5起,其中2起调和、2起撤诉、一起协议离婚。
“建立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是胶州市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次尝试和探索,它将妇联维权工作进一步细化,成为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工作,把工作做到了家门口、炕头上。” 庄爱霞说。(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