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想写一篇关于重组家庭的文章了。这个话题在中国会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中国的离婚率一路走高,并且越来越多的夫妻是已经有孩子了之后才离婚的。很大程度上来说,“为了孩子,留在不幸福的婚姻里”这样的观念在中国已经快过时了。
那么,如果结过婚、生过孩子、离过婚的人再次跨入婚姻殿堂,前任配偶、现任配偶、与前任所生的孩子、与现任所生的孩子,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如何处理?
身处重组家庭中该如何做?
先来看看美国的数据。美国的婚姻研究中,有一个很容易记住的结论:50%的初婚会以离婚收尾。
大家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并不代表就从此拒绝结婚了,很多人,特别是男人,还是会再次结婚。然而,第二次、第三次婚姻的离婚率往往比初婚更高。
再婚有多普遍呢?在美国2013年的新婚夫妇里,40%的夫妻中至少有一个人是曾经结过婚的。
继子、继女有多普遍?美国63%的再婚家庭中涉及继子、继女。换句话说,绝大多数的再婚夫妻中,至少有一个人曾经与别人生过孩子。
家庭研究里,通常把涉及继子、继女的再婚家庭,叫做“重组家庭”。
在中国,再婚家庭,特别是涉及继子、继女的再婚家庭,应该没有美国那么普遍。
正是因为“重组家庭”在中国还算新生事物,还不普遍,所以身处其中的人,很多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做。
这不,最近汪峰终于上头条了。汪峰目前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妈。
章子怡最近在微博晒出与汪峰及继女小苹果的在情人节那天的牵手照。孩子生母葛荟婕不乐意了,发微博说:“自己有女儿你不晒?牵着我女儿玩幸福?”
这时汪峰看不下去了,他发长微博声讨了葛荟婕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同时表扬章子怡说她对一个没有血缘的孩子付出了“无比温暖,真挚无私的母爱”。
网友也炸开了锅,纷纷讨论后妈该怎么当?
有网友说:“子怡绝对是真爱,心胸宽广,把小苹果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比那个亲妈好太多!”
也有网友说:“太张扬了吧,幸福是一时的,秀和继女的恩爱图是不是也应该考虑一下继女亲生母亲的感受呢?”
这件事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论,是因为大家对“重组家庭”里的人该做什么样的事没有清晰明确的概念或预期。
重组家庭容易有更多麻烦
安德鲁·切尔林 1978年在美国社会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再婚是未完成的制度》里,阐述了重组家庭在社会上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社会学家相信社会制度影响人们的行为。而社会制度涵盖范围很广,从政治、经济体制,到宗教和语言,都是社会制度。
家庭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给人们提供了生、养孩子的重要场所,同时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日常家庭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是否遵守这些行为准则,可能直接影响家庭的幸福和稳定。
比如,大家对如何做一个负责任的父母是有共识的。如汪峰所说,负责任的父母会照顾孩子、知道孩子喜欢吃什么、关心孩子的考试成绩。同时,大家也期待父母可以教育孩子,但不能虐待孩子。
我们的父母其实也在日复一日地做着这些:他们生我们,养我们,给我们吃饱穿暖,供我们念书……这些行为被称为“习惯行为”。
因为“习惯行为”的存在,我们的生活其实变容易了许多,因为我们的选择变少了,我们不用花很多的精力去想,我该这么做还是那么做。同时人与人相处时,由于习惯行为的存在,大家也比较少意见不合,从而维护家庭稳定。
但是,在很多社会里,家庭制度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初婚家庭”的需要。而离婚后组建的再婚家庭的结构更加复杂,特别是如果牵涉到来自以前婚姻中的孩子,就会有很多“没有既定解决方案”的麻烦。
缺少“社会制度”为“重组家庭”中的成员提供行为规范,使得重组家庭容易有更多的冲突,也更不稳定。当然,如果再婚的两个人在以前的婚姻中都没有孩子,那么这样的婚姻其实和初婚没有什么差别。缺少“社会制度”提供的支持,在涉及继子、继女的重组家庭中,会引起更大的问题。
重组家庭缺少社会制度提供的支持
什么叫缺少“社会制度”提供的支持呢?举几个例子吧。
我们生下来,就被教着叫“爸爸”和“妈妈”,还学习称呼各种亲戚(比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是,社会上并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来告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该如何称呼继父、继母。这种重组家庭中亲子关系的称呼上的模糊性,看起来是小事,其实会影响家庭运转。
比如,研究者提到,一个再婚女性的孩子们想称呼他们的继父为“爸爸”,可是继父自己的孩子,也住在一起,他们就不乐意了,说“他是我们的爸爸,你们不准叫爸爸。”因为对这些孩子来说,分享“爸爸”这个称呼,会威胁到他们自己从爸爸身上所能得到的爱和关注。
同理,章子怡是汪峰的现任妻子,而汪峰又享有与葛荟婕所生孩子的抚养权。生活在一个家庭里,继女该不该叫章子怡“妈妈”?孩子叫了吧,那亲妈怎么办?如果亲妈和继母同框,孩子同时叫两个人“妈妈”?
没有“社会制度”的支持给家庭成员提供行为规范,那么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就容易引起争论,这种不确定性,往往为家庭生活的矛盾和冲突埋下伏笔。
再举个例子,如果两个人离婚了,孩子跟着母亲,孩子的亲生父亲如果再婚了,那孩子该如何称呼他/她爸爸的现任妻子?这种没生活在一个家庭里的人,算“继母”吗?连该怎么称呼都不知道,孩子和亲生父亲的现任妻子之间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缺乏明确说法和规定,也就完全不足为奇了。
在法律上,对“重组家庭”里的成员的行为约束也是模糊不清的。法律代表了一种正式的社会控制,也体现了哪些行为是被正式认可或明令禁止的。
比如,法律规定近亲不能结婚。可是这种“近亲”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血缘关系定义的。那试想,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第二次结婚,他们分别从以前的婚姻里带来一个孩子,四个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那这两个孩子算不算近亲?如果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他们能不能恋爱、结婚?如果他们结婚了,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是同一对人,而且他们还是自己的亲生爸爸或者妈妈,有没有觉得画面太美,不敢想?
还有所谓的乱伦,即父母与孩子发生性关系。同理,这里的“父母”很大程度上,是用血缘关系定义的,那如果继母和继子自愿发生性关系,算不算乱伦?
中国的法律规定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的父母包不包括继父、继母?再说实际一点,继子、继女该不该享有财产继承权?
不光是语言上、法律上,“重组家庭”的成员的行为规范缺乏支持,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也都模棱两可。
比如,如果一个人的前任配偶遇到了他(她)的现任配偶,这两个人打不打招呼?是点头微笑就好了,还是至少要寒暄一下?前任配偶和现任配偶该不该互通电话?如果前任配偶来家门口等着接孩子,现任配偶该不该邀请那个前任配偶进来家里坐坐?
再回到章子怡和汪峰的例子,章子怡能不能在网上晒她和继女之间的幸福?我想,如果照片里是亲生父母和亲生女儿共度情人节的画面(比如孙俪、鲍蕾晒亲子幸福),大家只会点赞和羡慕,因为这样的行为天经地义,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
看似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当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去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时,其实生活变得很麻烦、很复杂。
当人们对在某种情境下该如何应对没有共识时,就容易起争执和冲突,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重组家庭没有“攻略”
我想,在这篇文章里,我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多。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如果说,对付前女友、前男友,还有个“前任攻略”;这个社会还没有给我们提供“攻略”,让我们明确地知道,应该如何与前任配偶、继子、继女、继父、继母相处。
大家应该也注意到了,安德鲁·切尔林的这篇论文是1978年发表的。将近40年过去了,美国的“重组家庭”有社会制度的支持了吗?
由于美国离婚普遍、再婚普遍、涉及孩子的离婚和再婚也很普遍,所以,慢慢地,重组家庭变得越来越像血缘家庭。
我在美国接触到很多人,他们再婚,而且分别带着在以前的婚姻里所生的孩子,组建了新家庭。家里孩子都是直接称呼“爸爸”“妈妈”,并且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之间也把彼此当做兄弟姐妹。
我想,如今中国的重组家庭,正在或将要经历美国上世纪70、80年代时重组家庭所经历的“模棱两可”。
会不会有一个“社会制度”逐渐建立起来,为重组家庭提供行为规范?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