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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性别歧视才是“男女平等”

作者:廖保平 汪昌莲时间:2016-03-10点击数:

本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6%的受访者认为自己遭遇了性别歧视。52.4%的受访者遇到过招聘启事中“男生优先”“只限男生”的规定;48.5%的人认为女性职业发展机会受限;41.5%的人反映女性平均收入明显低于男性。(3月8日《中国青年报》)

当今女性普遍心理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她们身处职场,背负着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期望自己在各方面能够同男性不分仲伯,平分“天下”,真正彰显出“半边天”的力量和风采。然而,受生理条件和心里素质的限制,许多职场女性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在与男性竞争中处于下风。然而,48.5%的受访者认为女性职业发展机会受限,表明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性别歧视,才是现代女性面临的最大压力。

不可否认,女性是社会和家庭的重要支撑力量,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批女性职工下岗,大量的女性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特别是那些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的女性,就业非常困难,福利得不到保障,身心受到歧视与侵犯,女性与社会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多。因此,如何改善女性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是实现社会文明和谐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首先,要切实解决影响女性生存发展的社会问题,关键要改变目前社会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中的男女不平等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给女性提供同等的升学、就业和提升的机会。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城乡基层组织和各社会团体的作用,提高《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女性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为她们提供基本生存和参与竞争的条件。

同时,设立公共教育平台和服务载体,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和心理素质,培养女性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使广大女性学会通过合法的途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女性的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婚恋观,让她们与社会、同事、朋友多沟通、多交流,学会宽容待人、大度处事,学会通过合法的手段来处理各种矛盾,通过正当的劳动去获取钱财,去追求幸福生活。

特别是,在全社会倡导关爱女性、尊重女性、优待女性的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和打击歧视女性、同工不同酬、性骚扰等不良风气和违法行为。换言之,消除性别歧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此外,女性也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崇尚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自尊、自爱、自立、自强,通过建功立业、敬业奉献去体现女性的价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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