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前的5月4日,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影响历史进程的大事——五四爱国运动。因为这场运动发起者的主体是青年学生,五月四日便也成为中国青年的节日。一百年后的今天,回顾那波澜壮阔的日子,感受那些青年学生的爱国热情,尤其是那些打破封建陈规,走上街头呼吁呐喊的年轻女孩的勇气,不禁为之一振。
五四运动开启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新起点
五四运动以前,中国虽然经历了辛亥革命,帝制被推翻,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国内社会矛盾重重,百姓民不聊生。广大妇女仍然深受封建父权、夫权和族权压迫,三从四德仍然是禁锢束缚她们的紧箍咒。她们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婚姻不能自主,进了工厂工作的女性也饱受歧视,工时长、收入低,常被克扣工资。
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也传了进来,为中国妇女的解放指明了方向。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领导的新文化运动,也顺应社会形势发展,刊登大量文章宣传俄国十月革命的经验和社会主义理论,激发和影响了包括女青年在内的中国青年的爱国救国热情。
与此同时,受“人格独立”“个性解放”思想的影响,一些先进知识女性喊出“女人也是人”的口号。《女权运动同盟会宣言》即提出“凡是家庭里,社会上,政治方面,经济方面,女子和男子须得站在同一水平”。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要想实现自身的解放必须承担历史和社会的使命。五四运动时期,很多年轻的女学生都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邓颖超、郭隆真、向警予和蔡畅等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她们与进步的男子并肩作战,用自身的实践诠释了妇女解放必须与民族解放和阶级解放紧密相连的真理。
五四运动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妇女同胞热情奋发地投身到革命的洪流中去,不论是国共合作时期的北伐战争,还是土地革命时期,不论是抗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无数英姿飒爽的妇女活跃其间。她们或行军打战,或救护伤员,或支前拥军,或在后方努力生产,腊子口妇女团勇拒马匪,东北抗日联军八女投江,赵一曼、刘胡兰,无数女英烈为了中国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对妇女同胞的贡献和牺牲,毛泽东同志在1940年3月8日的延安“三八”节纪念大会上以《妇女们团结起来》为题的讲话予以高度评价:“女子的力量也是很大的。世界上的任何事情,要是没有女子参加,就做不成气。”
发扬五四精神积极投身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妇女的形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口号感召下,广大女性以无限的热情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学习文化使她们增广见闻、启迪智慧;参加工作使她们眼界大开、思想活跃;体育锻炼使她们身体强壮、精神焕发:第一个女拖拉机手、第一个女火车司机、第一个女飞行员、第一个女人大代表、第一个女工程师、第一个女科学家、第一个女纺织工人、第一个女军官……无数个第一充分显示了中国妇女的智慧与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妇女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部门、高等学府、科研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女性比例不断提高,妇女们的精神风貌越来越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当代妇女具有较强的自信心和独立意识,86.6%的女性“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88.9%的女性“在生活中主要靠自己,很少依赖他人”。这与男性92.2%和95.2%的比例差距并不大。女性高层次人才在职业发展方面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成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95.9%的人能够主动进行知识、技能更新,79.1%的人对自己的发展有明确规划,无论是在单位参政议政,还是参加公益活动,女性的比例都高于男性。2014年的数据统计显示:中国妇女的劳动参与率达74%,位居世界第一。可以说,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与腾飞离不开妇女的贡献。
一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回首过去,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妇女地位和精神风貌的来之不易。没有五四爱国运动,没有那些青年的爱国热情,没有那批先进女青年的积极参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但中国革命难以成功,中国妇女的解放也难以想象。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青年是有远大理想抱负的青年!中国青年是有深厚家国情怀的青年!中国青年是有伟大创造力的青年!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中国青年始终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中国青年当然包括女青年在内,中国革命和新中国建设的历史和现实也证明,中国女青年的力量与男青年的力量是同样重要、不可或缺的。
在新时代,中国妇女尤其是青年妇女的创造力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之一。我们要继续发扬五四运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积极投身社会、承担责任、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勇于创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当然,转型社会的中国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妇女发展的问题,比如父权文化观念的影响仍然延续,就业性别歧视仍然存在,男性对家务劳动的参与仍然不足等。但是,我们党和国家对妇女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一方面积极制定各种政策法律保障妇女权益,一方面也采取各项措施鼓励和支持妇女的社会发展。201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的讲话中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习近平主席郑重承诺:中国将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妇女们不放弃努力,随着社会的继续进步,妇女解放的终极目标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