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世行研究团队与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进行了一项研究,并出具报告《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性别维度》。通过研究妇女参与集体林权改革的情况,报告指出有必要将性别视角纳入改革政策设计,加强妇女的林地权益和决策参与。
在世行性别平等综合基金的资助下,研究团队对中国7个省350个村3500户农户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95%的林权证署名为男性户主。在相关决策中,超过半数由男性决定,45%由男女共同决定,女性单独决定的比例只有5%。女性婚姻状况改变后若离开本村,很可能丧失原有的林地承包权。对林业补贴、保险和抵押贷款的知晓率和获得率普遍偏低,尤其在妇女中更低。
世行东亚太平洋地区环境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舒义恩表示,在调查分析基础上,研究团队提出以下有助于在林权改革中增加性别视角、推进两性平等的建议:
一是完善林地家庭承包制度。采用家庭成员在林权证上联合署名,在对新集体林地分配决策或表决时用投票箱替代举手表决,有利于增强妇女的话语权。修订村规民约,确保妇女在婚姻状况改变后保留其林地权益。二是完善林业政策、激励机制及服务。尽快出台林权流转管理规定,完善和推广《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完善林权流转公示公告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森林保险政策和小额贷款计划,扩大妇女融资渠道。改革林业补贴,将政府资金从对个体营林活动的补贴逐渐转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补助,通过技术推广、森林保险和市场信息服务,提升妇女参与林业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三是加强政策制定、宣传、监测的性别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