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分别公布了《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山西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妇女的就业、健康、社会保障、参与决策和管理以及儿童的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划。
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山西省将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妇女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到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妇女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
将提供资金支持、税费优惠帮助妇女创业,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资助妇女创业,通过财政援助、购买服务等扶持零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创业。
同时,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岗位以及特殊职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城乡妇女享有生育险
《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生育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生育保障。城镇以社区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以村为单位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将不断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把所有城乡妇女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此外,将妇女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提高女干部比例
《山西省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着力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其中,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明确提出目标,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市厅级、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15%、2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委员。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以上。
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山西省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山西省将完善覆盖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儿童接受良好教育;建立完善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的法律保护和社会福利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