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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刘晓甜时间:2018-11-19点击数:

10月25日下午,由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山东女子学院共同主办的“山东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学术月-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学术研讨会”在学校办公楼第三会议室隆重召开。山东省社科联二级巡视员张伟红、学校党委书记郭翠芬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来自政府、高校、律师事务所的多位专家参加本次研讨活动。会议由学校社会与法学院副院长闫小红主持。

郭翠芬在致辞中强调了家庭教育对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提出山东女子学院在家庭教育的研究方面有着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和扎实的基础,希望通过本次研讨,能够进一步发挥全国家庭教育研究试验基地、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的作用,促进全省家庭教育立法进度。

张伟红指出,本次研讨会是省社科联“2018年度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学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之一,希望以此研讨活动为契机,结合我省家庭教育特点开展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在学术活动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全省的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林建军、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女子学院副教授王文静分别就全国家庭教育立法和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结果为主题做了专题报告。林建军教授从家庭教育立法现状和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重点两个层面提出了建议,认为我国家庭教育立法首先需要界定家庭教育的内涵、外延,明确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工作机制,精准把握家庭教育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注重对特殊群体的特别措施。王文静副教授从山东省立法调研的基本情况、调研的方法、调研发现等六个方面做了报告。报告发现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已经获得广泛共识,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现实条件和民意基础,妇联和教育部门在家庭教育立法工作中各有优势和难处,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问题急需得到关注。报告提出立法工作应在明确家庭教育概念的基础上,确立家庭教育的地位,明确家长、学校以及政府各部门的权责边界,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对家庭教育失责行为进行问责。

随后,参会的专家学者对家庭教育立法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山东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张明敏、山东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部长盛淑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张华、山东财经大学教授黄娟、山东女子学院教授张雅维、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唐斌尧、山东信如律师事务所主任闫信如等人从政府、高校、律师等层面对家庭教育立法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由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王美芳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她认为这次研讨会从学理和法理层面对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问题进行了“顶层设计”,各位专家也立足自身的专业和特长为立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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