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自2014年起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就通知进行了解读。
开网店贷款贴息、没工作补贴社会保险
国办发通知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充分挖掘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潜力,统筹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通知》规定,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更多开展网络招聘。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补贴对象范围。对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就业压力长期存在,不能死守“北、上、广”
“中国每年新进入市场的青年大约1500万,今年高校毕业生占了将近一半,这本身就说明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
来自教育部、人社部的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14年,10年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从338万人增长至727万人,总数翻了一番还要多。再从整个就业市场来看,我国每年需要就业的人员大约有2500万,尽管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从2012年起已经开始下降,但劳动力供给仍处在高位。经测算,到2030年左右,我国劳动力将一直保持在8亿人以上,就业的总量压力长期存在。
“大学生的确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但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已经形成,如果还抱着‘天之骄子’的‘光环’不放,就业当然很难。”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
“一方面,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必须转变,不能只盯着体制内,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每年最多能吸收约60万毕业生,不到应届毕业生的10%。”莫荣说,政府也有责任把大学生就业引导到其他方面,以缓解就业压力。
“大学生愿意去国家机关、大国企,是因为它们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待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分析说,“我国要缩小行业间、城乡间的差距,缩小收入、待遇、保障上的差距,否则人才很难自由流动。”
“正在‘腾笼换鸟’的北、上、广对于人才的要求很高,容纳度也变得越来越小。”周天勇说,“城镇化推进、中西部开发以及产业梯度转移是大势所趋,大学生一定要认清并主动适应这个趋势,抛开暂时的得失,放眼长远,才能在将来的发展中占得先机。”
就业渠道 鼓励去基层、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727万人,就业总量压力进一步加大。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一直是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政策导向。
国务院的通知在要求继续落实好统筹实施基层项目等现有政策的同时,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措施。例如,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同时,小型微型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通知明确了两条新的政策。一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二是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优势的有效途径。通知提出,2014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加强创业教育培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公共服务,引导和帮扶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就业帮扶 力争使每名毕业生离校半年实现就业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通知要求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在去年的基础上,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信息衔接;二是加强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三是加强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并明确了两条新政策。一是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二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就业公平 用人单位招聘不得将院校、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