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妇联系统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
以两纲为抓手 充分发挥妇儿工委职能 “今天听了总理的报告真是太兴奋了,总理在总结过去5年工作成就时特别提到‘颁布实施新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后来又在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中再次提出要‘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在28页的报告中,前后呼应,两次提到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太给力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妇联主席罗宁一见到记者就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她说,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的根本保证,要想在现实中实现这一目标,发挥妇儿工委的作用刻不容缓。
妇儿工委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罗宁代表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在大的背景下为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抓手。小康社会的很多指标都是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的内容。以贵州省为例,贵州提出要以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每个县对小康社会指标的推进就是对妇女儿童纲要的推进,各级妇儿工委的作用也将空前凸显。
妇儿工委在妇联工作中的作用,罗宁代表在平时工作中就深有体会。她给记者讲述了一件事,2011年,她带着妇儿工委办主任来到省科技厅,想在促进女科技人才的发展方面寻求合作。当时,她刚到妇联工作,还不知道科技厅是妇儿工委办成员,结果对方一见到她就说,我们有专门负责妇儿工委办的成员,紧接着就谈成了一个意向:省科技厅拿出100万元成立一个女性科技专项资金,专门支持女性科技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妇联主席王淑玲对此也深有体会。她说,节前她向有关领导从妇儿工委办的角度汇报了妇联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妇儿工委办设在妇联,就要利用好这个平台做好妇女工作。几年来,河北省妇联充分运用妇儿工委办综合协调的职能,整合行政资源、经济资源,解决了很多妇女儿童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
接着,她举例说,妇联开展的“温暖援助贫困单身母亲”被列入省政府扶贫规划,“复命12号”工程也被列为省政府的“复命行动”;妇联和计生、卫生部门相结合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和教育厅一起联手关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统计部门建起了分性别统计数据库等等。
“总之,妇联利用妇儿工委办这个平台,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性别角度推动公共政策的制订和实施,预防和制止对女性权益的侵害和对女性的歧视,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功能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妇联主席陈羽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努力,内蒙古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不同程度地得到加强,职能作用进一步体现,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内蒙古11个盟市、43个旗县(市、区)有了妇儿工委办公室编制,并有专职工作人员;12个盟市、82个旗县(市、区)有了专项工作经费。妇儿工委在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协调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推动实施两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建议在目前没有设立办公室或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旗县,当地党委、政府要给予支持,并争取把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为办公室高质量、高效率开展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主席哈斯也提·艾力告诉记者,她过去一直在高校工作,来到妇联后发现每个副职经常参加成员单位的活动,但一些承担着两纲重要指标任务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指标的完成有时并不很积极,她建议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通过加强政府职责,保证妇女在教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指标得到落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王淑玲委员的建议是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应该更加紧密。她说,妇联工作要通过政府常务会得到政府方面的支持。过去,对一些涉及妇女儿童的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解决,今后要通过妇儿工委办加强成员单位间相关信息、简报、情况的及时发布和沟通,推动妇女、儿童纲要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比如,在县区层面争取政策出台解决“三个一”的问题;比如争取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配套资金,扩大筛查的覆盖面和更大的救助力度,惠及更多的妇女。妇联通过妇儿工委办协调政府资源、部门资源以至于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罗宁代表说,贵州省早在几年前就把妇儿工委工作纳入省直工委的目标考核体系,在2012年考核中,政府法制办就是因为妇儿工委投了反对票,给扣了一分,部门没有评上优秀,今年年初,省法制办主动找上门向妇儿工委询问原因,查找差距,对待妇女儿童的工作一下就变被动为主动了。下一步,她建议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创新力度、注重学习提高、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时期协调推进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