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界前沿 正文

腐败与性别无关

作者:学思时间:2014-12-04点击数: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一口气通报了4名山西官员被“双开”的消息。在山西“官场大地震”的背景下,这一消息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其中有媒体注意到,此次被通报的两名女官员均存在“与他人通奸”行为,分别为山西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山西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中纪委在对违纪女官员通报中首次采用“与他人通奸”字样。

“与他人通奸”字样,以前基本都用在了男贪官的身上。可女官员只要沾染上“与他人通奸”字样,更容易引发人们的注意和猜测。过去,甚至有很多“风流韵事”,往往都是人们在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坊间传言,且不能当真。这些传言中有很多绘声绘色的细节,其实,细节越丰满,越不靠谱,难道人家“通奸”的时候被你抓个现形不成?而这次中纪委、监察部官网通报的山西这两位落马女贪官“与他人通奸”行为,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从近年贪官案例中不难发现,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已经成为贪腐官员的共同属性,没什么男女之分了。不必否认,作为一种事实,于社会空间里,有着种种关于腐败的先入为主式的认知。例如“59岁现象”—认定即将退休者往往更容易腐败,以图踏上权力的末班车;例如“县委书记易堕落论”—现实生活中对于县委书记的监督多是虚置的,这让县委书记成为违法违纪的高发群体。但这些结论都一次次被现实证伪,在腐败现象面前,并不存在特定的“现象”与“人群”。缘由何在?不过是因为,一旦权力不受制约,都会表现出无限滥用的趋势,“直到它碰到障碍为止”。不必对“女性官员也通奸”太过莫名惊诧。如果将“通奸”当做一种官员道德的败坏,甚至涉及腐败的情形,这至少说明,在权力的异化过程中,是不存在性别差异的。那么,对此的纠偏与治理,或许仍然需要回到那个原点上来:限制官员的权力,让党纪和法规的力量清晰可感,并让这成为一种常态。如此说辞也许仍显空泛,但就是这样:只有让权力处于某种受制约的状态,即便是一名女性官员,她也不会轻易突破心中的道德律,进而将自身推向不可预知的腐败境地。


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电话:0531-86526071 

 鲁ICP备  09024645号 鲁公网安备 37011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