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一些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稿也明确,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据悉,草案二审稿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过程中,有意见提出,为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议增加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规定。鉴于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关规定。
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了法律。有学者认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中关于“树立优良家风”的规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又一重要体现。
“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草案,体现了立法者对于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伦理规则的尊重,有利于鼓励和促进人们对于家风的培养,有利于社会整体风气的提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