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近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区妇联根据3名未成年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分别向3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了具有个性化的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
据悉,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在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时了解到,3名涉案未成年嫌疑人均存在结识不良少年、成群结队闲逛等不良行为。这几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均存在长期务工或离异、履行监护职责不够,对未成年嫌疑人的生活、学习、交友等情况知之甚少等情况,由于监护人未能妥善履行好监护责任,不能及时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这些未成年人经常处于监管缺位的状态。
办案检察官意识到,如果这些孩子继续缺少家庭关爱和管教,极有可能再次走上错误的道路。鉴于此,金川区检察院及时与市区妇联、教育等部门沟通,决定利用附条件不起诉及相对不起诉宣布的机会,向3名未成年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个性化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看到,监护令根据几个孩子的情况,分别指出几名家长在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的监护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责令他们必须反思自身,与孩子多沟通、少指责,切实加强其各自孩子的管教、督促和陪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及保护防线。
监护令同时指出,如违反监护令,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教育监护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据悉,家庭教育“督促监护令”送达后,3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表示以后必将生活重心转移到对孩子的教育和陪护上。